名园老马 发表于 2021-2-27 22:34:00

海丰某住宅区高空坠物,吓坏了街坊

近日,有街坊在网上海丰某住区高空坠物。据了解,该住宅区不止一次发生这种事情,街坊称非常让人难以理解。



据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规定,从高空抛掷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还希望大家都能从自己做起,杜绝这种危害他人安全的不文明行为。





来源:汕尾新奇事



tao 发表于 2021-3-3 16:56:04

我儿子也扔过一次··我家三楼··
给我揍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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