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公安交警集中销毁4236辆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
1月18日下午,海丰县公安局举行销毁无牌无证、报废车辆现场会,集中销毁4236辆无牌证报废车辆。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肖友育出席并讲话。现场会邀请县财政局、应急局、住建局、市监局、交通运输局、广播电视台、公安局警务保障室等相关同志到场监督。现场会由海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蔡海利主持。
肖友育对今年来我县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予以肯定,就如何开展好下阶段工作,他要求交警大队和各派出所以此次公开销毁处理大会为新的起点,以“减量控大”专项行动工作为抓手,细化时间节点、任务分工和责任要求,再动员、再加温、再部署,总结一年来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经验,强化警种联勤、部门联动、区域联合, 全力打造“畅顺春运、暖心春运”,打好2021年春运“开局之战”,确保实现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的目标。努力为海丰市民创造一个文明、和谐、平安、畅通的春运交通环境。
此次销毁的车辆,是我局交警大队和辖区各派出所在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在日常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及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综合整治行动中查扣违法无牌证及报废车辆合计4236部,其中二轮摩托车3895部,三轮摩托车312部,六轮小货车3部,牵引大货车1部,小四轮类汽车25部。上述的各类车辆,交警大队于2020年10月10在汕尾日报予以公告,现公告法定期已满。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112条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36条的规定,予以没收并集中销毁,收回残值上缴国库。
来源:海丰交警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