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街坊注意!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将被扣分+罚款
针对近期我县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车无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有所抬头现象,近日,县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驾乘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车路面通行秩序,提升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县公安交警部门集中优势警力在县城重点路段、路口设置检查卡点,严查严处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车无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将受到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县公安交警大队海城中队中队长林升展:开摩托车时一定要把头盔戴上,下一次要注意点,车子有牌有证,戴上头盔多好,又文明又安全,要记住,下次一定要戴上头盔。
摩托车驾驶人:刚刚从那边的路口出来就忘记戴头盔了,想着很快很近,就一两分钟。(知道开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吗?)知道。(没戴安全头盔会有什么危害呢?)对自己不安全、不好的,我一般都有戴头盔,今天是疏忽了,百密一疏,我觉得以后出来、只要开摩托车都要戴安全头盔。
交通安全数据显示,摩托车、电动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死亡事故中约60%以上为颅脑损伤致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县公安交警大队海城中队中队长林升展:今天我们在蓝天广场附近进行整治行动,主要针对驾乘摩托车没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我们呼吁广大摩托车驾驶员(群众)驾乘摩托车时,一定要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为了自身的安全,一定要戴上安全头盔。这系列行动我们接下来一定会常态化开展,所以呼吁广大摩托车驾驶员(市民)驾乘摩托车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县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要摈弃交通陋习,切勿闯红灯,谨记“有牌证,限两人,戴头盔,靠右行”。
来源 | 海丰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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