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许良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汕尾市委批准,汕尾市纪委监委对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许良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许良新违反组织纪律,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办理用地手续等方面为多家企业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许良新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许良新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许良新简历
许良新,男,汉族,1970年5月生,广东陆丰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1年11月任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科副主任科员;
2005年11月任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科科长;
2010年5月任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9年1月任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0年7月被免去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汕纪宣)
来源:汕尾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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