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境 苏佳元关于“虎狮文创产品著作权纠纷案”的联合声明
刘家境 苏佳元关于“虎狮文创产品著作权纠纷案”的联合声明事因:苏佳元因不满某位刘家境文创产品“代理人”之个人言论(说明:刘家境对此人此事表示不知情),气愤之余将刘家境设计的一款“刺狮摆件”产品进行了模型扫描,在作了一些修改后,制作出200件摆件产品用于赠送亲人朋友(另若干件以较低价格售给求购者)。刘家境家人发现后,与苏佳元沟通不果,于2020年9月将苏佳元告诸法庭。该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引发了较大的社会关注。在上述案件一审后,苏佳元约刘家境进行和解会谈。会谈于2020年10月18日下午在海城某茶馆进行。本着促进海陆丰虎狮文化及文创产品健康发展的共同意愿,并秉承以和为贵、尊重传统、尊重原创,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之精神,苏佳元与刘家境在多位友人的见证下,开诚布公,经过一番商讨,最终达成和解共识。现双方联合声明如下:一, 苏佳元承认有将刘家境作品进行扫描、修改后制作200件产品进行赠送之事实,但仅有若干件用于售卖。二, 苏佳元承诺不再制作以刘家境原创产品为原型的相关文创产品,并承诺将剩余的相关产品进行收回销毁处理。三, 刘家境承诺不再追究。四, 双方就之前官司花费(诉讼费等)事宜进行了商讨,最后达成共识。五, 双方承诺从即日起,以此联合声明为本事件的定论,互不发表对方的负面言论。并敬请各位友人、网友发表个人观点时,以本联合声明及事实为依据,多一些宽容,少一点纷争。六, 双方同意“虎狮是海陆丰人的传统文化产物,是大家共同的文化财产,人人都可以以此为原型进行创作,但要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不能在未经原作者同意的情况下,以翻版复制的方式进行再生产”之观点。并希望本地各位同行,以此案为戒,正面宣扬、发展虎狮文化事业。
本联合声明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从双方签名日起生效,并公之于众。
双方签名刘家境 (指纹)2020.10.19苏佳元 (指纹)2020.10.19
联合声明原件扫描图
来源:海丰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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