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通告
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通告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具有我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或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符合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港澳台居民。
新参保居民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港澳台居民携带居住证即可)到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或附近邮政银行网点申请参保。已参保居民可通过“粤税通”“粤省事”小程序、村(居)委、邮储银行网点、各地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
缴费共九档次,最低180元/年,最高4800元/年,可自缴,也可由亲朋好友代缴。同时,为方便业务办理,现推行代扣代缴模式,广大城乡居民可携带身份证、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到村(居)委或乡镇人社所签订代扣协议,委托税务部门每年定时扣取城乡居保费,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每年按时缴费便利。
参保人按180元/年缴费,政府补贴30元/年,缴满15年后,根据现行标准可领取193元/月,预计五年后可领取365元/月(其中现行标准基础养老金为170元/月,预计五年后为342元/月,下同)。按4800元/年缴费,政府补贴60元/年,缴满15年后,根据现行标准可领取694元/月,预计五年后可领取866元/月。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人人都会老 好在有社保 缴费不多 受益到老 青年参保 老了更宝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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