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园老马 发表于 2020-10-8 19:17:57

汕尾、清远、河源多人被查处,涉局长、主席、主任等

汕尾某局局长违规收受礼金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汕尾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市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市总工会原常务副主席沈泽雄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2年至2015年,沈泽雄多次在春节、中秋节期间收受4名林场场长所送礼金共计6.9万元;任市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除自己违纪外,市林业系统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高发,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2020年3月,沈泽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被收缴。
二、市城区红草镇政府经管站站长石永赋违规收受好处费和礼金问题。
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石永赋在办理红草镇径口村委会申领“一事一议” 建设项目财政奖补资金期间,违规收受该村委会礼金5400元,并受其委托向该区相关部门人员赠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从径口村委会申领的财政奖补资金中收受好处费10000元。2019年11月,石永赋受到政务撤职处分,其违纪所得被收缴;收受礼金的相关部门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三、陆丰市科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林益如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3年至2017年,陆丰市科协以节日补助、交通补助、生活补助、工作性补助等名义,超标准违规发放补贴37.8万元,其中挤占科普专项资金33.4万元;该单位还存在违规开支业务接待费、违规使用现金等其他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林益如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月,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陆河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彭汉勇公车私用问题。
2019年4月至9月期间,彭汉勇驾驶单位公务用车用于个人上下班和办理业务,公车使用后停放在其个人住宅所在小区,时间长达5个月,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1月,彭汉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汕纪宣)
清远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清远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主任邓志忠,党组成员、副主任、工会主席侯国杰违规使用工会经费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2月,市供销社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使用工会经费向全社21名会员每人违规发放慰问金3000元(其中节假日加班费1500元、春节慰问金1500元),共计发放63000元。对此,邓志忠负主要领导责任,侯国杰负直接责任。2020年8月,邓志忠和侯国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述违纪款均已退缴。
二、清城区原动物卫生监督所龙塘镇分所所长马林添等5人以下乡工作的名义违规领取交通补贴问题
2016年至2018年期间,马林添与该分所职员梁海涛、邓国辉、汤志成和刘柏涛,以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违规报销交通补贴25000元。2016年6月,该分所向镇政府申请对辖区内禽畜养殖场(养殖户)进行上门造册登记工作经费8000元后,上述5人以下乡汽油费补贴名义,从中每人违规领取交通补贴1600元。此外,上述5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12月,马林添、梁海涛和邓国辉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汤志成和刘柏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上述违纪款均已退缴。
三、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南工业公司副董事长潘金腾、董事会成员陈伟忠在操办喜庆事宜过程中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2015年,潘金腾在其儿子结婚和孙女满月宴请中违规收受寨南工业公司所送的红包礼金共6900元。2016年9月,陈伟忠在其儿子结婚宴请中违规收受寨南工业公司所送的红包礼金3500元。此外,上述2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潘金腾和陈伟忠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述违纪款均已退缴。
四、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谭学义违规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
2013年至2019年期间,谭学义利用保管单位公务加油卡之便,多次使用连山县政府办公室公务加油卡违规为其私人车辆加油34次、费用共计10294.45元。2020年8月,谭学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述违纪款已退缴。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使用工会经费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在操办喜庆事宜过程中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有的以下乡工作名义违规领取交通补贴,有的借保管公务加油卡之便私车公养。十八大以来,这些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手、不收敛,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高压线”下顶风作案,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今年中秋节适逢国庆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坚决防止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享乐奢靡问题反弹回潮。
河源多人被查处,涉主任、股长、院长助理等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河源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市教育局主任督学曾民卫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5年,时任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曾民卫在陪同专家组到紫金县瓦溪镇开展广东省教育强镇检查验收工作时,收受瓦溪镇政府赠送的礼金共计8000元。2020年7月,曾民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二、源城区农业农村局水资源与河湖管理股负责人吴欣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5年至2017年,时任源城区水务局建设与管理股股长吴欣先后共收受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给予的春节、中秋节节日礼金6000元。此外,吴欣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8月,吴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三、东源县人民医院院长助理邱战勇私车公养问题。
2015年,时任双江镇卫生院院长邱战勇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报销私家车的保险、维修费用共计7308.92元。2020年7月,邱战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锲而不舍、持续发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餐饮浪费等问题,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来源:清远廉信、万绿清风、汕尾纪委)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汕尾、清远、河源多人被查处,涉局长、主席、主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