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公平镇发布迁坟通告,逾期将按无主坟处理
迁坟通告为进一步做好公平产业园建设工作,我镇受县政府委托,实施征用土地,现将建设项目区内坟墓迁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海丰县公平镇平新、公三、青围村,东至:海紫路;西至:仙果山、栏岗岭;南至:平新村委左侧;北至:俏佳人公司、灯笼山,总面积707256平方米。(具体以县自然资源局勘察红线图为准。)
二、迁坟期限:自本通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0日前,上述地域范围内坟墓、金斗等必须迁移完毕,逾期将按无主坟处理。
三、相关要求:凡需迁移坟墓,其事主带本人身份证到公平镇综合管理专业队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上述地域范围内种植作物、造坟及构筑建筑物。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黄同志:15099801000、曾同志:13719584321。
特此通告
公平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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