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公安依法拘留一名涉疫情造谣者
2020年8月16日上午,海丰公安网警部门在网上巡查时发现一则“梅陇存在新冠病毒的鸡翅冻品”的信息,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经核实,该信息为不实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将发布者胡某霖(男,32岁,梅陇镇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违法人员胡某霖供述了自己未经核实的情况下编写了上述虚假信息并在公众号发布的违法事实。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实施行政拘留。警方提示: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传播。对于恶意炒作、编造传播涉疫谣言,造成社会恐慌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决不手软。(来源:平安海丰)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