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教育局:在汕师生8月16日起离开汕尾需经报备
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以及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做好我市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落实和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要高度警惕,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压实防控责任,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细化到每一个环节,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织密织牢学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防控工作网络,压实责任管事,分类施策管人,明确标准管场所,明确规范管过程,备齐预案管应急,群防群治,联防联控,不留死角。
二、精准落实人员排查和分类管理
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四精准”“六分”“一独立”“三全”“五管”校园疫情防控原则,毫不松懈抓实抓细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事无巨细备足备好疫情防控应急方案,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科组、各年级、各班级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每个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精准安排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有序返校。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认真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调查、重点场所消杀、重点人群管控等工作,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方。
1.继续强化全面采集粤康码、进出校门全员测体温、对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开展错峰错时上下学、推行班级固化管理、加强家校联动等管控措施和校园健康管理各项制度。要严把校门关,有条件的实行封闭式管理,无条件的实行闭环管理,严格做好人员出入校园登记管理和体温检测,严禁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共同筑牢校园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要引导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尽量留在居住地,进行自我健康观察。实行开学前14天师生员工健康监测,每名师生员工(包括食堂、保洁、保安和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以及幼儿园老师等与学生接触比较密切的教职员工)每天填写健康申报表,返校时师生员工必须申报健康状况和提供返校前14天内的行程。对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仍处于隔离期的师生员工,要暂缓返校,治愈或解除隔离后方可返校;对返校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要按照规定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后,方可参加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3.落实重点地区返汕师生员工的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在返校前14天以内有中、高风险区域旅行居住史的师生员工按照“应检尽检”原则进行核酸检测,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师生员工不得返校上岗上学。
4.各校要加强师生员工返校前安全教育工作,向家长明确告知学生有关健康申报、疫情防控要求和返校注意事项。鉴于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汕返汕的人员需实施居家观察14天后才能返校,要求在汕师生从8月16日起,非必须不离开汕尾。确需离开汕尾的师生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校长核实,报属地教育局长批准,方可离开汕尾。返汕第一时间落实14天的隔离,且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返校返岗。
三、认真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及重点场所的消杀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防疫物资的采购与储备。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备足备好秋季开学疫情防控所需设施设备及物资,按规定设置临时观察点、隔离点。校园暂不对外开放。确保校园生活必需品准备充足、供应有序。在开学的前一周对校园内的重点场所进行全面的消杀,尤其要对饭堂、宿舍、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落实好通风、清洁、消毒等措施,同时加强全面检查,确保洗手、通风、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四、学生返校工作安排
1.各地各校要成立秋季开学工作专班,对照春季开学方案进行充实完善,研究制定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稳妥安排初、高中学校七年级、高一年级以及小学一年级新生预报名注册工作,强化学生健康监测、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确保安全。
2.开学前各校要加强相关培训和演练,明确每个年级、每个班级、每个岗位人员的工作责任,明确干部、教师、职工的岗位责任,做到既固定又清晰,同时要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
3.高三年级师生巳经开学返校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园防控的各项措施,认真做好入校门体温检测和登记、校内重点场所每天定期通风换气和消毒消杀等管理措施,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和管理,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4.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秋季开学返校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要求,进行科学研判确定后,另行通知。
汕尾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5日
(来源:@汕尾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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