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这些房被贴上限期拆除通知书
限期拆除通知书海丰县自然资源局限期拆除通知书
谢凤、黎瑞江、黎若江、黎瑞卿、黎瑞君、黎瑞芳、黎瑞玲、黎瑞林、黎娥卿等9人:
你们在城东镇关东村广汕公路北侧搭建两座砖瓦平房和一间简易棚房,建设占地总面积合计1354平方米,你等的行为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的规定,限你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我局将报告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拆除。
特此通知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8月11日
估计还得强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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