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悬赏缉捕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的通告
海丰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悬赏缉捕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的通告
海公通字60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决战决胜专项斗争,全力推进“逃犯清零”行动部署,强力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海丰县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集中对下列23名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进行公开悬赏缉捕。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相关线索,对提供有效线索,为抓捕工作发挥关键作用的人员,每抓获1名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奖励人民币1~10万元(有与我局之前其它悬赏通告重复名单的,以此份悬赏为准)。
海丰县公安局严正警告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蔽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隐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信息依法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信箱地址:广东省海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516400)举报电话:110、0660-6606899、13184886888(林警官)
海丰县公安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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