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热议!汕尾某地这间店竟用"良瓜铺"做店名
不知道从几时开始,在汕尾陆丰东海六驿新开了一间饮品店,但是这店的招牌赫然的写着陆丰人平常骂人的一句脏话谐音“良瓜铺”作为店名。我们暂且不说这店先,小编注意到招牌右下角写着加盟热线,出于职业敏感先查询了“良瓜铺”的工商资料,发现“良瓜铺”这三个字还真的被人注册为商标。持有商标者还因招牌侵犯“益X堂”商标权被处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至于国家商标局是如何通过这句脏话的审核并成功注册的,我们就不得而知了(或许商标审核员不是海陆丰人、潮汕人的缘故吧?)
我们再回来说说东海这家店,用“谐音法”取名在当前已经非常的受欢迎,然而,却有不少人在利用谐音的时候采用了脏话的方式,导致店名虽然是有新意,却不能够为大众所接受。其实,这样利用脏话做谐音店名的方式并不可取。
小编咨询了工商局的专业人士,他说:根据《企业名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文字。商户注册时,工商所对商户的店名和其他信息预先核准,店名不合适将令其改名。拿到预先核准通知后,商户才能继续办卫生证和餐饮证等证件。
店名过于粗俗化,容易引发公众的不恰当联想。虽然这些“污”名化店名没有明着违反取名规定,但其利用谐音和方言词汇的隐晦含义,令消费者一看就“懂”,实则违背了社会道德,挑战法律底线!
本文来源:汕尾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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