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郭文炯任海丰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海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2020年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海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6月28日通过:决定任命郭文炯同志为海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现予公告。海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6月28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会议,选举决定任命郭文炯为海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剑平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卓凛波,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吴城池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信咏、马伟飚、马小玲、黄小流、叶森参加会议。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会议在县人大会议室召开。会议接受郑俊雄辞去海丰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选举决定任命郭文炯为海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剑平为郭文炯颁发任命书。
郭文炯作履职承诺时表示,将始终坚持做政治明白人,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对事业忠诚、对人民忠诚。以身作则,带头维护县委集体领导,一个方向,一个声,一个步调。始终坚持做发展的开路人,坚持推进改革攻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发展质量效益,壮大县域经济总量,实现各项指标在全市位次不断前移,推动全县经济实现跨越发展、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做群众的贴心人,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统筹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让老百姓、摸得着的实事。始终坚持做班子的带头人,切实履行好县政府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着力打造“钢的班子、铁的队伍”,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树立起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政府形象。
来源:海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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