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有序开放文化娱乐等场所的通告
全区文化娱乐等场所经营者:
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有序恢复文化娱乐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汕尾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汕防疫指办通〔2022〕6号),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现对有序恢复文化娱乐通告如下:
一、娱乐场所、KTV、网吧、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棋牌室等场所,在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返岗前核酸检测、物资储备、疫苗接种、测温、扫码、登记、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限流、通风、保洁及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并报经主管部门检查符合要求后,可有序恢复经营。
二、文化娱乐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50人以上的需提前向属地村(社区)报备,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要对进店消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提醒消费者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发现发热人员、红码或黄码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返城区人员,要立即登记造册并上报属地镇(街道)或村(社区)。 三、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把行业管理关,督促检查文化娱乐服务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第一次发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发现的要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第三次发现的立即责令关停整顿。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力,造成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疫情尚未结束,防控不可大意。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尽快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有效手段,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特别提醒适龄无禁忌症而尚未接种疫苗的居民朋友尽快接种,早日构建起我区群体免疫屏障,共同保障全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汕尾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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