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则海丰村民上山祭祖烧香烛被相关部门查处的视频被网友广泛转发,引起市民的关注。
据平安海丰发布:2022年3月31日9时许,违法嫌疑人黄某新(男,68岁,海丰县公平镇人)前往公平镇赤岭山祭祖扫墓过程中,无视《禁火令》点香、撒纸币被驻村巡查人员现场发现,黄某新的行为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海丰微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