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今年6月份以来,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高食品抽检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包括生产环节(含小作坊)、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和食用农产品环节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及其他共34大类进行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分为流通环节575批,餐饮服务环节和食用农产品环节220批,生产环节32批,总计抽检827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不合格食品发现率2.78%,食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食品信息详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1.海丰县德成中英文学校2021年9月7日汤匙抽样含不得检出的大肠菌群; 2.海丰县蓝天贸易有限公司信利超市城西店销售由广东五谷合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燕麦片(商标:五谷奈儿;规格:428克/瓶;生产日期:2021-06-05)菌落总数超标; 3.海丰县佳美贸易有限公司佳美超级商场销售的由广西天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冬蜂蜜(商标:蜂老头;规格:500克/瓶;生产日期:2021-03-12)菌落总数超标;由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商标:养蜂农;规格:500克/瓶;生产日期:2021-05-21)菌落总数超标;由广州市大嵘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州西关合桃酥(规格:300克(9小包)/包;生产日期:2021-04-23)菌落总数超标;吉安市如意粮油食品厂生产的吉水象牙粘米(规格:5千克/包;生产日期:2021-05-19)标签不符合要求; 4.海丰县好又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连云港海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榛莲斋烧海苔(原味)(商标:榛莲斋;规格:42克/包;生产日期:2021-05-11)菌落总数超标;由广州市大嵘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州西关芝麻酥(规格:600克(18小包)/包;生产日期:2021-07-05)菌落总数超标; 5.海丰县蓝天贸易有限公司(蓝天广场)销售的茂名市谢氏贸易有限公司(分装)的辣味烧海苔(规格:50克/包;生产日期:2021-04-08)菌落总数超标; 6.海丰县可塘镇祥兴自选商场销售的广州市汇沣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奶馒头(商标:雪波比;规格:510克(24个装)/包;生产日期:2021-04-20)菌落总数超标; 7.海丰县公平镇闽辉购物广场销售的宿州市百味滋有限公司生产的鲜鸡蛋卷原味(商标:百贝滋;规格:300克/包;生产日期:2021-06-10)菌落总数超标;广东维恩生物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麦营养麦片(强化钙)(商标:金麦;规格:360克(30克×12小包)/包;生产日期:2021-04-20)菌落总数超标;揭阳市揭东区麦琪香食品厂生产的沙琪玛(冷加工)(商标:卡品;规格:468克/包;生产日期:2021-07-01)菌落总数超标; 8.海丰县发到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由普宁市里湖胜达凉果厂(分装)夏威夷果(商标:芳客佬;规格:488克/瓶;生产日期:2021-01-01)大肠菌群总数超标;广东农夫山庄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车厘子李果(商标:农夫山庄;规格:380克/罐;生产日期:2021-01-11)菌落总数超标; 9.海丰县利佳生活超市销售的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安井核桃包(规格:360克(10只装)/包;生产日期人:2021-02-18)菌落总数超标; 10.海丰县佳美贸易有限公司佳美超级商场红城店销售的茂名正德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南瓜子仁(原味)(商标:大阳恋之园;规格:480g/包;生产日期:2021-06-26)大肠菌群总数超标; 11.海丰县城思佳凉果店销售的陆丰市夏康食品加厂生产的西米粉圆(淀粉制品)(规格:900克/包;生产日期:2021-07-09)含不得添加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12.海丰县陈少玲杂货店销售的香菇(规格: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1-08-19)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13.海丰县城东麟红杂货店销售的香菇(规格: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1-08-10)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14.海丰县波波食品商行销售的腐竹(生产日期:2021-08-18)含不得添加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15.海丰县庄记丸类店销售的鱼饼(生产日期:2021-08-25)含不得添加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16.汕尾七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芒果干(规格:200g/包;生产日期:2021-06-08)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我局收到第三方公司关于食品抽检不合格的报告后,及时将不合格抽检报告送达被抽检的生产经营者和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并告知其如有异议可在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照法律规定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对未按规定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的,我局依法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将不合格食品不良影响缩至最小,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将有关信息在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附件1.合格产品信息.xls.xlsx 附件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lsx
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