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纪委监委始终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抓紧抓实,市委书记石奇珠多次主持会议研究部署、点题出招,强有力地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针对部分县、镇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严重滞后问题,市纪委约谈了2个县(市、区)3名分管领导和10个镇(街)20名党政“一把手”,有效推动工作进展。市纪委监委常态化将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发力。
我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精准发力。一是精准压实工作责任。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力度的方案》,明确扶贫领域各项工作各环节责任,打通责任链条,以明职明责带动履职履责;二是精准聚焦突出问题。紧紧盯住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村居干部、驻村干部、扶贫项目和资金审核审批的县镇党政和部门领导、扶贫工作职能部门干部等四类人员,聚焦失职失责、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优亲厚友、行贿受贿、雁过拔毛等七类问题进行重点监督。
2018年查结的118件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中,村居干部93人,占78.8%,镇街职能部门干部23人,占19.5%;涉失职失责67人,占56.7%,涉贪污侵占26人,占22%;涉危房改造方面违纪违法90人,占76.3%;三是精准强化排查措施。结合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意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等工作,不断强化线索精准排查和查办力度,发挥巡察直插基层的利剑作用,提前一年在2018年底前实现对全市142个省定贫困村专项巡察全覆盖。
市纪委监委坚持快查严处,推动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对违纪违法行为严惩不贷。2018年结案的118件中,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45人,占38.1%,移送司法机关31人,占26.3%,坚持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绝不放过、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严肃问责扶贫资金闲置问题,予以诫勉16人、党纪政务处分10人。二是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查处的扶贫领域问题和案件,一律在全市283个“政务整治、正风肃纪曝光台”点名道姓曝光,形成强大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本文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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