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住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德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海丰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县纪委监委对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德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德新违反工作纪律,对仁荣公司在青年公园的相关违法建设没有依法查处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之便,为郑海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谋取利益、充当保护伞,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现金;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为他人谋取利益。
李德新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德新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海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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