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关注到,襟德路存在停车“怪象”:一边是车位紧张,停车往往“一位难求”;另一边是杂物长期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存在安全隐患,损坏文明形象!
近日,在县城襟德路,记者看到,一些商户和个人为了一己私利,故意将石头、泡沫箱、破烂木架、自行车、摩托车等障碍物放置在公共停车位上,甚至有摊主在公共停车位上设点摆摊,之后留下垃圾一走了之。经记者粗略统计,该路段的公共停车位大约有近百个,而真正被汽车停泊的只有几十个,其余的公共停车位都成了“私人财产”。
城市公共停车泊位是公共资源。在公共停车位紧缺的当下,抢车位、乱占车位、擅自设置和占用公共停车位等行为,不仅破坏城市形象,还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汕尾市城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任何个人或者单位都无权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同时,也呼吁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杜绝商户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资源,规范停车秩序,共同维护城市文明形象。
来源:海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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