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我市2019年度汕尾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延期至2019年2月25日,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180元/人·年)。
从今天开始
延期至2019年2月25日!
延期至2019年2月25日!
延期至2019年2月25日!
请广而告之!
未参保的小伙伴们
请尽快到各社区(村、居委)
或乡镇(街道)人社所参保缴费,
逾期未参保者将无法享受2019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千万不要再错过了!
参保缴费地点
参保人凭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社区(村、居委)参保缴费或用社保卡到各乡镇(街道)人社所参保缴费。
本文来源: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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